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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
发布者:曾新妍  发布日期:2024-12-16 查看:415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
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粤教高〔2021〕3号)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东二师〔2021〕168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改革积极性,聚焦学校当前教育教学关键问题进行研究和实践,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基础支撑,决定本年度继续开展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通过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对接国家、广东省“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等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为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搭建平台,引导资源配置和工作重心,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业、课程、实验实践等关键领域改革,促进产生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二、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当前学校教育教学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
(二)原创导向。申报项目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具有原创性、创新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探索高等教育改革规律和发展趋势,进行适度超前研究和实践,引领教学改革的发展。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源于教学实践并应用于教学实践,立足于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培育教学成果,注重成果在实践中的检验与应用,将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
(四)共享导向。坚持通过项目建设有意识地积累优质教学资源、培育优秀教学成果,促进资源成果共享,扩大项目建设受益面。
未满足上述立项原则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
三、项目申报条件
申请人及参与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申报本年度项目:
(一)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参与多于两个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二)2020、2021年校级验收评定结果为不予通过、撤项或延期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本次项目;
(三)申请人须无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同类在研质量工程项目;
(四)项目建设目标、内容、任务须具体,预期成果须定量化;
(五)已获得上级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项目类别与数量
2022年拟立项建设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为竞争性遴选项目,项目类别与数量主要根据《广东省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当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重点以及校级质量工程各类建设项目的规模确定。
本年度接受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研室、专项人才培养计划以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不在立项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具体信息见《2022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五、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教研项目管理平台申请,个人纸质版申报书自行存档备查,各单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备案。平台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下载并填写所报类型的项目申报书(须上传PDF盖章扫描件)和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3,所有佐证材料须整合成一份不超过20M大小的PDF文档上传),以“校园网-超星在线课程平台-教研项目管理-工作台-在线申报”的流程进入申报平台,认真阅读相关要求及《普通教师使用手册》(附件4),按顺序分别扫描上传至平台。
申报书所列内容均为必填项,没有内容支撑的请填“无”。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所有申请项目须在4月28日前完成申报材料上传,逾期未填报者,视为放弃申报。
(二)所有项目的申报由各单位组织推荐。各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非教学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担任审核员,下同)登录平台审核(流程详见附件5)申报材料并签署推荐意见。各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所申报的项目,须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
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初审),确保内容准确、真实,保证申报质量。对不符申报条件和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项目不得通过初审。各单位的所有项目审核、推荐工作须在4月27日前完成。
(三)各单位填写《2022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由主管教学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4月28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PDF版扫描件和Excel版文档)材料发至谢琼老师学校邮箱:xieqiong@gdei.edu.cn。提交汇总表后又进行项目数量、信息修改的,或提交的汇总表信息与平台审核材料不一致的,所在单位须提交书面说明,未进行书面说明进行修改的项目学校不予送审。质量工程项目材料提交时间和单位审核情况纳入年度教学状态评估。
各项目申报书模板随本通知在教务处网站发布,不再发布纸质版文件。
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谢琼老师(电话:34113163)。
附件:
1.2022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3.各项目类型申报说明(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模板
4.普通教师使用手册
5.所在单位审核指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25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2-03-28至2022-05-0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