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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
发布者:曹俏俏  发布日期:2023-04-11 查看:323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
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粤教高〔2021〕3号)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东二师〔2021〕168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改革积极性,聚焦学校当前教育教学关键问题进行研究和实践,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基础支撑,决定本年度继续开展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通过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对接国家、广东省“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等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为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搭建平台,引导资源配置和工作重心,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业、课程、实验实践等关键领域改革,促进产生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二、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当前学校教育教学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
(二)原创导向。申报项目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具有原创性、创新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探索高等教育改革规律和发展趋势,进行适度超前研究和实践,引领教学改革的发展。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源于教学实践并应用于教学实践,立足于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培育教学成果,注重成果在实践中的检验与应用,将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
(四)共享导向。坚持通过项目建设有意识地积累优质教学资源、培育优秀教学成果,促进资源成果共享,扩大项目建设受益面。
未满足上述立项原则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
三、项目申报条件
申请人及参与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申报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一)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且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项目团队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二)2021、2022年校级验收评定结果为不予通过、撤项或延期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本次项目;
(三)申请人须无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同类在研质量工程项目;
(四)已获得立项的项目或其中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没有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四、项目类别与数量
2023年拟立项建设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为竞争性遴选项目,项目类别与数量主要根据《广东省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当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重点及校级质量工程各类项目的规模确定。
本年度接受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研室、专项人才培养计划以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不在立项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具体信息见《2023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五、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依托学校教研项目管理平台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见《教研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指引》(附件2),个人纸质版申报材料经部门初审通过后自行存档备查。平台申报时请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申报的视为放弃。
(一)项目负责人在教研项目管理平台“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所报类型的项目申报书,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3,所有佐证材料须整合成一份不超过20M大小的PDF文档以便上传)。
注意,未按照所报类型申请书(建设任务书)要求填写的项目不能通过资格审核。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项目负责人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负责,应确保所有项目参与者全面了解项目申报书(建设任务书)相关内容及其在项目建设中的具体分工,严禁冒名申报,严禁编造虚假的项目参与者。
(二)本次申报须由所在部门遴选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未经部门遴选推荐的项目不能通过资格审核。各部门应对项目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严格审核,确保内容准确、真实,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遴选推荐,同一类项目如超过1项须进行排序推荐。
(三)各部门根据审核推荐情况填写《2023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由主管教学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6月5日(周一)前将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研与评估科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PDF版扫描件和Excel版文档)材料发至教务处曹俏俏学校邮箱。
(四)项目负责人按照《教研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指引》的要求于6月7日(周三)前将经部门审核的项目申报书(建设任务书)盖章扫描件及佐证材料上传至平台并在填报相关信息,平台填报信息须与项目申报书(建设任务书)盖章扫描件中的相关信息相一致。
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以此为契机引导本院系将工作重心持续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业、课程、实验实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夯实本科教育改革基础,积累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研与评估科曹俏俏。
联系电话:34113245;
办公地址:海珠校区综合楼B1307;
电子邮箱:caoqiaoqiao@gdei.edu.cn。
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曹俏俏(电话:34113245)。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4-11至2023-06-12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