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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一流本科课程校内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曾新妍  发布日期:2025-03-28 查看:150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一流本科课程校内
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提高课程建设质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一流本科课程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3年度省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数量及类别
根据《通知》,本次实行限额申报,学校限额申报11门课程,类别为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学校将参照省厅申报比例要求,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各院系推荐课程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是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并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且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者两个教学周期的运行和完善。课程基础较好、特色鲜明、质量较高、应用成果突出。
2.申报课程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个学期正常讲授,在后续专业教学计划中,该课程仍将稳定开放,并承诺入选后持续改进。
3.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含)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课程,负责人职称可放宽到讲师)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口碑,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至2023年8月31日,特别优秀的教师在与学校签订续聘协议、能够保证课程服务年限的情况下,可放宽至60周岁),同一课程负责人本年度限报一类课程。
4.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课程的实际讲授人,承担该课程至少1/4以上教学时数。课程团队结构合理,成员总体稳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课程负责人未发生变更,团队主要成员未发生大幅变动。团队成员师德师风良好,教学理念先进,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且成效显著。
5.课程教学理念先进,坚持育人育才相统一,教学设计、组织、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学模式,教学互动较好、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6.课程内容与时俱进,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相关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釆用多元考核方式,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回溯、可借鉴、可监督,诊断改进积极有效。
(二)优先条件。课程满足以下条件的,优先予以推荐认定:
1.注重开展课程思政改革,深入挖掘专业育人元素,注重培养学生家国情怀、社会责任、科学精神、职业操守、历史文化等素养,通过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三者有机融合,在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育人成效。
2.课程内容充分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及时引入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
3.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课程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组织、考核方式等进行大胆创新,教学互动良好、学生参与度高的课程。
4.已通过省级验收的“质量工程”各类课程项目,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课程。
5.同等条件下,国家级、入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推荐的课程优先予于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要求
申报课程须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开放运行(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推送至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联盟门户),以面向高校服务为主,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接受申报。
在多个平台开设的在线开放课程须选择在线教学服务好、效果好的一个主要平台申报,多个平台的有关数据可按平台分别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一般情况下,公选课、通识课累计选课人数不少于5000人次,专业课选课人数累计不少于3000人次。
课程团队、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应用效果与影响、课程平台支持服务等要求参照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标准执行。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要求
基于慕课(自有或已获授权)、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学校实际对课程进行创新应用,具有完整科学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设计(含线上和线下各自的教学内容、学时分配等),安排20%-70%左右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实现线上线下教学优势互补。注重开展过程性评价,课程平时成绩不低于50%。
鼓励使用省级以上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实施混合教学。
(三)线下一流课程申报要求
一般应由教学名师、教授、专业骨干教师主讲,并稳定开课授课。
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落实课程思政改革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育人元素。充分吸收学科专业前沿知识,并使用高水平教材,重视现代化教学技术手段和教学工具运用,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学生学习兴趣和参与度较高,获得感较强。
加强形成性评价,实行探究式、项目式、报告式等考核方式,依托课程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教学风格和教学艺术。
(四)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要求
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充分利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挑战杯”等系列化、主题化、功能化的社会实践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突出课程实践性、社会性和公益性的特点,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依托长期合作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稳定开课,并设置相应学分,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配备指导教师,保障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四、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须由所在部门遴选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未经部门遴选推荐的项目不能通过资格审核。各部门应对项目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严格审核。
(一)平台填报
1.课程负责人登录学校教研项目管理平台,选择对应课程类别入口进入申报页面,填报信息并上传对应课程类别的盖章扫描版申报书(附件2-5)
2.根据申报书中的附件材料清单上传相关材料(附件材料应合成为一个大小不超过20M的PDF文件)。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下课程及社会实践课程须在平台申报页面提交1节课堂实录教学(课堂或实践)视频的网址链接(平台操作指南详见附件6)。
3.申报线上一流本科课程还须提供《2023年广东省一流课程政治审查意见表》(模板见附件7),所有确定推荐申报的项目,均须提供盖有相应二级党组织公章和书记签字的政治审查意见表(提交纸质版)。
3.填报系统统一在2023年8月21日(周一)晚上12点关闭,逾期不受理。
(二)院系报送材料
请各院系在2023年8月18日(周五)前,将《2023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同时含盖章签名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曾新妍学校邮箱zengxinyan@gdei.edu.cn。开学后提交纸质版到教研与评估科办公室(海珠校区综合楼1307办公室),
联系人:曾新妍,联系电话:34113245。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一流本科课程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本科高校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3.广东省本科高校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4.广东省本科高校线下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5.广东省本科高校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6.2023年度省级一流课程申报操作指南
7.广东省本科高校一流本科课程拟推荐项目成员政治审查表
8.广东省本科高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7月4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7-10至2023-08-22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