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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1年度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1-09-29    查看:348  次

各院系、各部处、各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促进教学研究工作的开展,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对象

(一)必须申请结项

1.省级

2018年度立项建设的省质量工程项目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020年度省级结项验收中评为“暂缓通过”的项目

2.校级

2018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应参加2020年度结验收但申请暂结项项目;

2020年度校级结项验收中评为“暂缓通过”的项目

本次必须申请结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任何材料者,将按撤项处理。

可以申请结项

2019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预期于2021年结项的,可以申请结项。

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

、结项验收程序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项验收材料,项目所在部门进行初审;

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项验收材料(须经所在部门审核、签字及盖章)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教研项目管理平台(详见项目负责人结项验收操作指引,附件2)

(三)项目所在部门主管教学负责人在教研项目管理平台再次审核结项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要退回修改并要求重新提交(详见所在部门审核员初审操作指引(结项),附件3);

(四)教务处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项目结项材料

(五)经专家评审、教务处审核后,公示验收结果;

(六)公示期结束后,经分管校领导审批,正式公布验收结果。

 

三、结项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一)结项验收登记表(附件4)

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项验收登记表。登记表中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部分,须从财务系统中导出项目支出明细填写。项目校内结题专家及意见和项目校内管理部门审核意见两部分无需填写。

(二)结项验收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5)

根据立项申请书的研究目标、预期成果等,提交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如论文、研究报告、课题、实践总结、教材、专利等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教材提供封面、目录、封底),教材类项目必须提交样书。在线类课程或其它研究成果为电子形式的须在佐证材料和教研项目管理平台上附有效课程链接。

佐证材料应与建设项目有明确的逻辑关系且能对项目形成有效支撑,宜精不宜多。所有非音、视频材料整合为一个含封面、目录的PDF文档,大小在20M左右为宜。

(三)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6)

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为命名为“部门+202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结项验收汇总表”。

若确实需要延期结项的项目,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7详细说明延期结项的原因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1年10月25日17:00前统一将结项验收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与评估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傅兴淙老师学校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在结项验收前提出申请并通过审批的项目可延期一年,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未通过延期申请且不能通过项目验收评审的,验收评定结果列为不予通过。通过延期申请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通过验收前不得申请同级别新项目。

项目被撤销或结项验收评定结果为不予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同级别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请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确保本次结项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研与评估傅兴淙

联系电话:34113259

办公地址:海珠校区综合楼13A07;

电子邮箱:fuxingcong@gdei.edu.cn。

 

附件:

1.2021年度须结项项目清单

2.项目负责人结项验收操作指引

       3.所在部门审核员初审操作指引(结项)

4.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验收登记表

5.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佐证材料(模板)

6.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

7.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