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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
发布者:曹俏俏  发布日期:2024-12-12 查看:212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1〕 109号
各院系、各部处、各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高教函〔2021〕18号)(附件1)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启动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含教改项目,以下简称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项目数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限额表》,我校今年可推荐申报5个质量工程项目和10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合学校实际,项目类别如下: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
(三)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
(四)现代产业学院;
(五)专项人才培养计划;
(六)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申报要求与条件
我校参加本次省级申报遴选项目实施分类限额申报,推荐对象须有校级立项基础,各类别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中省厅推荐立项条件和申报指南。
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3年来 (自2018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 ,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二)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19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2020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三)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四)2021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五)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
(六)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各类别项目申请书(建设任务书)可在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Zlgc)上集中下载,请对照项目类别填写建设任务及实施方案,未按照指定申请书要求填写的,不予推荐。
三、建设周期
一般不超过3年。
四、材料提交要求
本次申报依托教研项目管理平台申请,个人纸质版申报材料经院系初审通过后自行存档备查,各院系将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备案。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者按照《项目负责人申报操作指引》(附件3)要求在教研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所有项目须在11月10日前提交申报书及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4),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各院系教学院长(主任)按照《所在部门审核员初审操作指引》(附件5)登录平台审核申报材料。各院系教学院长(主任)所申报的项目,须由院长(系主任)审核。
院系所有项目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初审、推荐工作须在11月10日前完成,逾期按未提交申报材料处理。
(三)各院系须在2021年11月9日(周二)前将2021年度省质量工程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单面打印)加盖公章,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研与评估科(综合楼B1307),同一院系申报项目超过1项须进行排序推荐。电子版材料(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同步发送到教务处教研与评估科傅兴淙学校邮箱,文件命名为“部门+2021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推荐项目汇总表”。逾期不再接受任何申报材料。
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各项材料的,不予推荐。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研与评估科傅兴淙。
联系电话:34113259;办公地址:海珠校区综合楼B1307;
电子邮箱:fuxingcong@gdei.edu.cn。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3.项目负责人申报操作指引
4.佐证材料模板
5.所在部门审核员初审操作指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1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1-11-01至2021-11-12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