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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
发布者:曾新妍    发布日期:2021-11-11    查看:183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41号)(附件1)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必须具有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立项基础。

(二)对同一单位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不重复立项。与实践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或已获同一级别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和超额申报的项目等,不予受理。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前三名(含项目负责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推荐数额:

本次遴选推荐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数额为6项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准备申报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电子版不超过20M,需整合成一份PDF文档),纸质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报送至本人所在部门初步审核。

(二)项目申报由各部门组织推荐,超过1个以上的项目须排序推荐申报。各部门应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容准确、真实,保证申报质量。各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和本部门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统一送交教务处教学与评估科(综合楼1307)。

四、材料提交:

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110日(星期三)前以部门为单位送至教务处教研与评估科(海珠校区综合楼1307),逾期不予受理。请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教务处傅兴淙学校邮箱(fuxingcong@gdei.edu.cn),申报材料电子版命名方式为“推荐单位名称+2021年职业教育教改项目申报材料”。

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教研与评估科傅兴淙(电话:34113259)。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2.教改项目申报书

3.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10月25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1-11-11至2021-11-12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省级高职教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