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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课程和试点课堂的通知
发布者:曾新妍  发布日期:2022-05-24 查看:279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遴选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课程和试点课堂的通知
各院系,各相关部处:
为积极落实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建设任务,大力推动教师积极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改进教育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促进教师更新观念、重塑角色、提升素养、增强能力,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课程和试点课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数量
学校此次拟遴选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课程8门,试点课堂16个,实际遴选数量会根据申报项目的情况进行微调。
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院系推荐申报试点课程数量不超过2门,试点课堂不超过3个。其他院系推荐申报试点课程数量不超过1门,试点课堂不超过1个。
二、基本要求
(一)试点课程或试点课堂所属课程必须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其中公共必修课程、教师教育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优先;课程未来三年能稳定开设且至少经过一个学期或一个教学周期的运行和完善。
(二)申报人应为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良好,在基于信息技术的教学改革创新方面已有一定探索和实践。同等条件下,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或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予以优先支持。
(三)同一课程不能同时申报试点课程、试点课堂。
(四)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仅可申报1门试点课程或1个试点课堂;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参与申报试点课程数量不超过2门。
三、申报条件
(一)试点课程
1.课程负责人须为推荐申报课程的实际讲授人,近1个学年度连续讲授该课程且承担该课程三分之一以上的教学时数。
2.课程团队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稳定,各主讲教师均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较好的教学水平和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
3.课程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结合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突破原有课程建设定势,创新课程设计思路、方法、技术,探索实施线上学习和线下面对面学习混合、课堂正式学习和社会环境非正式学习混合、同步学习和异步学习混合、“智能双师课堂”等新型教学组织模式,推动教育教学方式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有力支持差异化的“教”和个性化的“学”。
4.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方法多元、完善,注重过程性评价,探索技术支持的课程考核和学习评价模式改革创新。
5.通过课程试点,形成一整套基于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创新课程资源和一系列人工智能推进课程改革的实践案例。
(二)试点课堂
1.试点课堂必须是所属课程中相对固定的一堂(节)课,时长一般在30-60分钟。
2.充分应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课堂教学各环节、各要素进行系统设计,基于技术工具优化课堂教学组织方式和教学过程,促进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
3.依托智能教学系统、在线学习平台等工具,借力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教与学过程与学生学习成果进行分析,探索学习分析支撑的教学精准评价和智能诊断。
4.通过课堂试点,形成人工智能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的课例以及一整套基于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创新教学资源。
四、工作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对应的项目申报书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1、2、3),提交至院系审核并获得推荐后,将院系分管教学工作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报书扫描为PDF格式。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未获得院系(部门)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各院系(部门)根据限额推荐申报,对拟推荐项目进行院系(部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报至学校教务处。如同一类别推荐多个项目,所推项目要按照质量高低进行综合排序。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院系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初步形成拟遴选结果。
(四)遴选结果经公示按程序发文公布。
五、材料报送
(一)平台填报:获院系推荐申报的项目应在2022年6月22日前登录学校教研项目管理平台填报并上传盖章扫描版申报书和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合成为一个大小不超过20M的PDF文件)。
(二)纸质材料报送:请于2022年6月20日(周一)上午12点前纸质版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研与评估科(海珠校区综合楼1307办公室),并将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郑楚璇学校邮箱(zhengchuxuan@gdei.edu.cn)。
(三)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等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平台申报时请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书盖章扫描件、佐证材料等文档,填报信息须与纸质版材料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申报的视为放弃。
六、其他事项
(一)遴选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试点课程和试点课堂的,纳入学校2022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
(二)试点期为1年(即2022~2023学年),试点期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试点成果验收。
(三)试点期内,学校将安排专门经费支持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试点课程和试点课堂建设,其中试点课程资助经费1万元,试点课堂资助经费0.5万元。
(三)为提升试点成效,学校将以多种形式面向试点课程、试点课堂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进行培训辅导。培训辅导将应用超星平台进行管理,试点课程、试点课堂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培训辅导完成情况纳入试点成果验收考查范围。
(四)试点过程中,各试点课程、试点课堂须适时以公开课、教学观摩、研讨交流等形式面向全校进行宣传展示,宣传展示情况纳入试点成果验收考查范围。
(五)各院系要充分认识本次遴选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本单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之一,认真组织符合要求和条件的课程、课堂积极参与申报,对推荐项目严格把关,并对入选课程、课堂建设予以必要支持。
联系人:郑楚璇;联系电话:34113259
附件: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试点课程申报书(模板)
2.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试点课堂申报书(模板)
3.佐证材料模板
4.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试点推荐申报汇总表
5.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课程和试点课堂项目申报操作指南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24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2-05-24至2022-07-05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课堂
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