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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
发布者:郑楚璇    发布日期:2025-03-03    查看:157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4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

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处、各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增强学校教学成果获奖竞争力,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育范围及立项限额

(一)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范围为学校从事教学、教学管理、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或集体,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重点支持“新师范”建设、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产业学院建设、卓越教师培养等围绕学校重点工作领域开展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拟至多遴选立项10项,每项予以支持经费5万元,培育期为2年。

(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范围为反映我校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教师发展、信息化与资源建设、教育治理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至多遴选立项10项,每项予以支持经费5万元,培育期为2年。

已获批立项的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本次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准入条件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

以校级及以上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为基础,经建设和培育,预期可产出较高水平的教学成果,能冲击省级二等奖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已获得过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项目本次不得重复申报;

2.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

经建设和培育,预期可产出较高水平的教学成果,能冲击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已获得过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项目本次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准入条件

在我校直接承担、连续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3年以上

5年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情况,无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教学事故受处分记录

(三)推荐限额

为集中优势力量,有效整合资源,每个单位最多推荐2个项目申报2024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不占用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申报名额。

三、申报流程

(一)院系符合申报条件者,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初审、学术分委员会论证、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等流程,按照限额择优推荐。其他单位符合申报条件者,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初审、内部会议审议、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等流程,按照限额择优推荐;

(二)获推荐项目上传申报材料至教研项目管理平台;

(三)教务处初审;

(四)专家评审;

(五)会议讨论,对拟培育名单进行校内公示;

(六)公示结束后,经分管校领导审批,正式发文公布最终培育名单。

四、材料提交要求

本次申报依托学校教研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具体操作方法见《教研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指引》(附件4),请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申报的视为放弃。

(一)各单位根据项目推荐情况填写《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研与评估科(海珠校区综合楼130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word文档和PDF扫描件)发送至教务处郑楚璇学校邮箱。

(二)获所在单位推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登录学校教研项目管理平台填报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按要求填写并上传PDF盖章扫描件)

2.项目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3,所有佐证材料合并为1个大小不超过20M的PDF文档,不接受零散文件)

 

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遴选与建设是增强学校教学成果获奖竞争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广泛宣传动员,深入挖掘本单位在教育教学方面的特色与优势,遴选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项目,组建结构合理的项目团队,结合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向学校推荐拟培育项目。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研与评估科郑楚璇

联系电话:34113259

电子邮箱:zhengchuxuan@gdei.edu.cn

 

附件: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

2.《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3.项目佐证材料封面(模板)

4.《教研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指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21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3-11至2024-03-15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