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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曹俏俏    发布日期:2024-11-04    查看:188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启动2024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含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省质量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项目数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24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限额表》,我校今年可推荐申报:

(一)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2个。

(二)其他类别项目:4个。结合学校实际,本年度申报类别如下:

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校企联合实验室;

3.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

4.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

5.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

6.专项人才培养计划。

各类别项目申请书(建设任务书)可在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zlgc)上集中下载。

二、申报要求与条件

我校参加本次省级申报遴选项目实施分类限额申报,申报的所有项目类别(含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须有校级立项基础(以正式发文为准)。各类别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中省教育厅推荐立项条件和申报指南。

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3年来(自2021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负责人主持有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二)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22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上一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三)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四)2024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五)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六)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三、建设周期

一般不超过3年。

四、材料提交

本次申报依托学校教研项目管理平台申请,平台开放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8日。个人纸质版申报材料经部门初审通过后自行存档备查。平台申报时请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申报的视为放弃。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对应的项目申报书(建设任务书,模板在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自行下载)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3,电子版佐证材料应合成为一个大小不超过20M的PDF文件以便上传)。未按照指定申请书(建设任务书)要求填写的项目,形式审核不予通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项目负责人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负责,应确保所有项目参与者全面了解项目申报书(建设任务书)相关内容及其在项目建设中的具体分工,严禁冒名申,严禁编造虚假的项目参与者

(二)本次申报须由所在部门遴选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未经部门遴选推荐的项目,形式审核不予通过。各部门应对项目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严格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遴选推荐(教改项目每部门限额不超过3项),按要求填报《2024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于2024年10月16日(周三)前将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研与评估科办公室(海珠校区综合楼1307办公室),同时将推荐汇总表盖章扫描件(PDF文件)和可编辑版本(Word文件)一并发送至邮箱(caoqiaoqiao@gdei.edu.cn)。项目申报书(建设任务书)封面须加盖部门公章,推荐汇总表须部门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项目申报书(建设任务书)中预算表格暂时不需财务处盖章。

(三)项目负责人按照《教研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指引》的要求于2024年10月18日(周五)前将经部门审核的项目申报书(建设任务书)盖章扫描件及佐证材料上传至教研项目管理平台并在平台上填报相关信息,平台填报信息须与项目申报书(建设任务书)盖章扫描件中的相关信息相一致。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以此为契机引导本院系将工作重心持续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业、课程、实验实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夯实本科教育改革基础,积累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

 

联系人:曹俏俏,联系电话:34113245

 



材料提交时间:
2024-10-11至2024-10-18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